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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有望无报废期限

1999-05-14 来源:生活时报 萧林 我有话说

据有关方面透露,《汽车管理条例》有望年内由国务院颁布实施。据介绍,该条例的依据将是全国人大颁布的道路运输车辆法、大气环保法、车辆安全法等法律文件。

安全、环保、节能等“三性”贯穿全部章节,其总则包括了设计、制造、零部件法规、形式认证、注册登记、财产认证、使用、车辆自检、保养维修、事故分析直至报废与回收的全过程法治管理。“条例”规定成立国家认证机构。这种认证包括产品认证和生产条件认证、以及现行的目录管理,避免了政府直接干预。这将以法规的形式促进汽车工业产业组织结构的大调整。“条例”管理范围将包括汽车和四轮农用汽车,从而将可能打破这两者之间人为划分的界限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不平等待遇。

“三性”可能会对三轮农用车“缓期执行”,这是处于国情和农民实际购买力的考虑。此外,“条例”的执行将取消“报废”对汽车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的限制,直接以“三性”为认证标准,只要达到安全、环保及节能的标准就可能继续无限期使用。这将有利于鼓励私人购车消费。同时将对减少大气污染、节约能源、减少交通事故、调整汽车工业产业结构、促进技术进步等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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